关于做好202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
2023-04-20
文章作者:
发布人:
平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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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分团委:

  根据《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和《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服务性收费与代收费备案办法的通知》黑教联(200873号的相关要求,现开展2022年度团费收缴工作。具体事宜如下:

1.收缴标准:

  按照《关于中国共青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,学校领域团员每月应缴纳团费0.2元。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应缴纳党费,可不缴纳团费。

  自2019年度起,团省委采取通过“智慧团建”系统团员数据进行团费测算。按照要求,各级团委收缴团费也需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的本系统团员数量为基础,依照团费收缴标准逐级落实。2022全校团费收缴采取一次性集中缴收的形式进行。

2.收缴时间:

  418日下班前完成。

3.汇款方式:

  以学院为单位汇款到学校账户。

  户名: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

  账号:08600901040000062

  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大庆学苑支行

4.相关说明:

  团费收缴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中团员数为准,请各学院分团委于418日下班前将汇款凭证送至主楼755

共青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委员会

2023410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各学院分团委2022年度团费应缴金额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