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申请重修第二课堂学分的通知

发布时间:
2023-03-22
文章作者:
发布人:
平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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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学院团委:

  根据农垦校发[2019]89号文件《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“第二课堂成绩单”制度管理实施细则》第三章第十条规定:学生在校学习期间,需按要求修满一定的第二课堂学分方能毕业,其中第一学期不低于20分,第二学期不低于25,第三四五六七学期累积不低于75分,所修第二课堂学分必须包含第二课堂课程项目体系四个模块以上(含四个模块)。如第一学期未修满,需在单学期重修;如果第二学期未修满,需在双学期重修,重修学期所得第二课堂学分,不算入第三四五六七学期累积需修满的75分内。

  请各学院分团委通知未达到所要求第二课堂学分标准的学生,提交重修申请,经学院团委审批后,以学院为单位327日前将附件1(一式三份)送至校团委办公室(主楼755,将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tuanwei049@126.com

附件1-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重修申请表.docx

附件2-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第二课堂学分重修学生名单汇总表.xlsx

共青团黑龙江八一农垦大学委员会

2023320